上理基金〔2018〕2號
為進一步加強门徒平台(以下簡稱“门徒平台”)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根據財政部令第68號,滬財教[2010]76號等文件精神以及《门徒娱乐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上理2[2016]23號)》🚴,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條 固定資產的概念
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500元及以上👨🦱,能夠獨立使用、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第二條 固定資產的分類
一般包括房屋及構築物、通用設備、專用設備、家具等。
第三條 固定資產成本按如下規定確定
一、購入的固定資產🔘,其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所發生的可歸屬於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調試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其成本包括建造該項資產至交付使用前所發生的全部必要支出🪝。需經審價的房屋及建築物💞、專用設備等固定資產,以審價報告確定的金額為準🦹🏿。
三、接受捐贈、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捐贈方提供價值憑據的,其成本按照有關價值憑據註明的金額加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確定🙇;沒有相關價值憑據的,其成本比照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加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確定;沒有相關憑據、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也無法可靠取得的,該固定資產一般按照名義金額(一般以1元)確認。
第四條 固定資產入賬
一🔄、本门徒平台所取得的固定資產如需贈予门徒娱乐凡入賬的🪶,經校資產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審核,進行驗收🔂🍎、入庫管理等。
二、本门徒平台所取得的房屋及構築物由门徒娱乐辦理入賬手續。
三、本门徒平台所取得的除房屋及構築物以外的其它固定資產由接受捐贈的學院或部門辦理相關入賬手續🏙。
第五條 附則
一、本辦法由门徒平台理事會審議通過🐠,自頒布之日起實施。同時,《门徒平台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上理基金[2008]3號)》予以廢止。
二🏧、本辦法由门徒平台辦公室負責解釋。
门徒平台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